批评的理性和深入,
是一个行业真正进步的开始
文/杨勇
时间过得真快,当我们还在怀念夏日的蓬勃时,秋风已起,落木萧萧下。秋天总给人一种凉凉的诗意,过去那种田园诗般的写作,那种让人神往的阅读和分享,变成了现代人内心深处的迷思。当下,微信公众号的推送、朋友圈的转发,以及作者的博取眼球、读者的浅尝辄止,都并不能构成真正的阅读和分享,反而是两千多年前那种朴素的“浴乎沂,风乎舞雩,咏而归”的状态令人向往。
有些文章不能写,因为会留下骂名。常读到一些名家为时人写的吹捧文章,也常看到研讨会论文集上名家们的应酬之作,很多人的名声就这样慢慢倒掉了。书家、学者现在见面都很客气,总会点点头握握手,但握手寒暄并不能说明他尊重你。如果一个书法家或理论家在其他同行心中没有地位,得不到承认,那他在书法圈就没有真正生存下来。“内不足者,急于人知。”韩愈这句话倒过来看,就是“急于人知,内不足者”。一个人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,总是找机会抛头露面,我们基本可以断定这个人肚子里是没什么东西的。有的学者开学术会议发言总是超时,就是忘了自己的身份,错认了场合,把听众都当成了学生。
“象”是传统书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。“纵横有可象者,方得谓之书矣。”人们所讨论的汉字体势之美,无一例外地存在一个前提,即汉字的笔画和构成都具有生命的意味。魏晋以来人们在书法的赏评上创造了很多意象,以鸾凤、鸷鸟、秋鹰等来描述书法的气势和姿态,不仅极尽物象之美,而且情景生动如在目前。盛唐时期,张怀瓘坚持认为“书者,法象也”。法象,即为效法自然万象。在书法上,唐人普遍关注的是意象,强调从自然中学习;到宋代,人们的关注点则转向了意韵,更多地从前人作品中寻求变化的根据,对于“象”,宋人是不大讲求的,方法也不是唐人的渐进学习,而是顿悟式的超越。其理论是先进的,书法成就也成为后世敬仰的一座高峰,但是整体书风过于偏侧,既不如晋人滋味隽永,也不如唐人正大圆融。
今天,我们看秦汉简牍及敦煌文书,字写得那么漂亮,却并非书法家的手笔。在古代,写字抄书主要是书吏所为,不是我们今天理解的书法家,写字是他们的日常生活,没有人抄篇文稿、写个便条就拿去展览。沈从文说:“书法家出则书法亡。”也有一定的道理。更要命的是,现在很多丑陋粗鄙的“江湖书法”也堂而皇之地在各级博物馆展览,还大肆宣传。作为专业人士,特别是作为各级书协的领导,是该为其站台捧场并大加肯定呢,还是像许昌市书协那样发布《重要公告》,要求会员一同抵制此类书坛丑恶现象?许昌市书协以观展者会被开除会籍“相威胁”的做法或有不妥,然亦情有可原。
其实想想,所谓的“江湖书法家”也不过混口饭吃而已,我们到琉璃厂、潘家园及各地文庙去看看,触目皆是。历史有其自我净化的功能,这类丑怪恶札终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淘汰。但我们需要明晰“内行”与“外行”的界限,在承认艺术的宽泛包容性的同时,也要维护书法的品质与精神。所以,批评就显得尤为重要。
古代的书法批评不仅维系着书法传统的稳定传承,而且维护着这个谱系的纯正性和持久性。其中,裁决书法品质的优劣始终是批评无法回避的职责,从书法批评的学术渊源和思想基础来看,优劣论、品第论一直是古代书法批评的核心内容。这不仅关系到书法艺术正本清源的重要性,更是维护古代书法秩序的有效方式。所以,本期关于书法批评的探讨,意在唤起书法界对于“批评”的重视。批评的理性和深入,并能自由表达,是一个行业真正进步的开始。
(本文为《书法》杂志10月刊卷手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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